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
各设区市民政局、消防救援支队:
为加强和规范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,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,保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江苏省消防条例》《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和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省民政厅、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《江苏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江苏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.pdf
江苏省民政厅
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
2022年7月8日